发布时间:2021-07-15 发布人: 点击量:16191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1年梅村镇新村木耳大棚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OBCZB(CG)2021100
招标方式:询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6日
开标日期:2021年7月14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中标供应商名称:池州清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黄天村南冲组
报价: 49608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方式: 18005669799
招标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金鼎大厦304室
项目负责人:方工 联系电话:13645661553
采购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皖价服(2011)70号文规定的标准的100%向中标人收取(费用计算基数=中标价格)。
公告期限: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 月 1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者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金鼎大厦304室,联系电话:13645661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4日 2020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