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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答疑(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0-04-14 发布人: 点击量:51582


                                            池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答疑回复(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池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OBCZB(CG)2020009-1)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事项。经采购人研究查证核实答复如下:

1.质疑:池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提到,项目要求:“工资不得低于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办理相关保险事项”,这个“办理相关保险事项”文字表达太含糊,根据2018年11月份安徽省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文件中,明确规定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现在池州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3017.01元/月,单位社保比例为养老16%,医疗6.5%,工伤0.2%,生育0.8%,失业0.5%,合计缴费比例为24%,单位缴费金额为724.08元;个人社保为养老8%,医疗2%,失业0.5%,合计缴费比例为 10.5%,个人缴费金额为316.79元;另外大病救助每月10元,合计缴费金额为724.08+316.79+10=1050.87元/月。所以是不是报价中必须把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金额1050.87元/月全部要核算进去,否则视为废标。望尽快给予回复!为感!

问题答复:经至池州市社保局查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不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另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池州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3017.01元/月,按规定用人单位缴费金额为724.08元/月,个人缴费金额为316.79元/月,另大病救助每月10元,合计最低社保费需缴纳1050.87元/月。

故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每个人员费用最低标准为1280元/月×12个月=15360元,每个人员保险费用最低标准为1050.87元/月×12个月=12610.44元,如人员费用及保险费用低于上述最低标准的,因违反安徽省、池州市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规定,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池州市博物馆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2009池州市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答疑第一次定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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